财政部发布通知: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财政部于10月29日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的通知,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。通知规定,增设了多个财务会计明细科目:* 在“国库存款”科目下,新增“金库存款”和“待划转社会保险费”明细科目。 * 在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下,新增“待划转社会保险费”、“收回存量资金”、“国库集中支付待清算资金”和“其他”明细科目。 * 在“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—应收本金”下,新增“未到期本金”和“已到期本金”明细科目。 * 在“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—应付本金”下,新增“未到期本金”和“已到期本金”明细科目。此外,通知还旨在提升核算电子化...